茶余酒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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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其实挺好,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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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不出本书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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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的历史背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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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小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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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好.顶!....
似水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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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涂乱抹
我不再希望!我不再恐惧!我自由了!!!


2008.06.25 15:49:00 
 小贝与大黑的爱情 

   因为无奈吧!只能这么说,我想不出更好的措词。我曾经在鲁西北的农村呆过一段年月。

   农村子里的动物大凡没有爱情可言,犹如上一辈、再上一辈的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愿意不愿意的糊糊涂涂做了夫妻生下孩子。村里圈起来养的牛马猪们到了发情的季节会被带到特定的场所,等着它们的是强壮的雄性。这个活动我一直不知道怎样定义,若按照人的习惯,男的找女的作生理碰撞,要付出一定的金钱,一般都称之为嫖娼吧。而女的找男的,除了那个“鸭”字之外很少有其他专业名词,其实打心眼里男人不屑成为女人的玩物,即便当了也要从词语上限制。但动物们的这个活动好像不一样,其一、动物们不自愿,而是主人拿着鞭子赶着、绳子牵着,如一不留神它们还会跑得不知所踪;其二、人的活动更多是为了快感,动物则是为了繁衍。曾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过,在某个地方过去的年代里,若一家男人没有生育能力,但女人又时时刻刻准备做母亲,婆婆就会带儿媳妇到林子深处的老榆树下,在漆黑不见五指的夜里让一个选好的陌生男人把种子种到女人的肚子里。此行为神圣不可亵渎,男人不知道身下呻吟的女人是谁,女的同样不知道上面动作的男人。

    鲁西北的农村子里总会有专门饲养种牛种猪的人家,附近几个村子总会有那么一家。那些饲养的雄性动物们一旦被选定、被公认,便可脱产了,成为动物里皇帝般的人物。当然它们也很清楚自己的职责,对前来的异性一视同仁,不管高矮胖瘦,也不管黑毛白毛一律爬上去,用强劲有力的动作完成昙花般的绚烂。若是老相识不用扭捏便会水到渠成。若没有经验的母牛、母猪们,也会害羞。每每繁忙的季节雄性都会累得皮包骨头,眼圈发黑,以致心痛畜牲的主人们不得不在门上贴出如此般的告示“最近房事太多,三天内概不接客”。作为男妓一样的动物们可真是幸福,何况它们的行为更伟大,在种族的历史上,恐怕要树碑立传了。我曾看到欲望不得发泄痛苦之极的男性动物们,拉着牛车的公牛看到路边翘起尾巴尿尿的母牛,红着眼睛以最快的速度扑上去,哪还顾得身后的大板车和驾车人唿哨的鞭子。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人们往往把雄性动物变成太监,既避免恶性事件的出现又保留了原来的力量。这让我想起中国历史上的太监,手握大权的男人们为避免家里干重活的男仆揩老婆女儿的油,便把他们变成另一种生物。现在太监没有了,而动物们的还在继续。

   人的社会里男人比女人更富攻击性,女人胆小被动性强些。动物的圈子里也是如此。母牛会因为害怕喘粗气红眼睛的公牛而四处乱窜,人们只得把她拴在仅供容身的栏里,三面围上,只留下一面给她未来的丈夫霸王硬上弓。而有的母猪更小资,在主人的眼底下决不肯干事,只急得公猪哥们浑身燥热,四肢乱颤。这时人就得识相点,给眼前的饮食男女留下一点烂漫的空间。当然主人们为了确保配种的钱没有白花,还要在隐蔽的角落偷窥。

    相比牛马猪,狗和猫有更多的自由。农村里的狗大多散养着,三五成群,乡野里常看到它们打闹嬉戏的影子。狗儿护家,在外面吃饱了还要回到穷家破窝来看门,撵不走扔不掉,除非狠心的人把它宰了吃肉。而猫们自古便属于自由的动物,人的家门我想来就来,想走谁也留不住。它们行踪更是隐秘,轻手轻脚来无踪去无影,至于交合之类隐私的事情更不会让人随便看到。在浪漫温润的春夜里,一声声勾猫心魄、令人心烦的猫叫此起彼伏。小时候以为小孩哭,大了才知道那是为爱驱动的动物在曼妙的歌唱,是伟大神圣事业的前奏。

    春天总给人奇妙的想象力,猫也不例外,只不过它们在属于自己不多的时间里尽情的叫,把心中的渴望和积聚的力量爆发出来。叫春,人类用自己的词汇给下了个定义。狗们的活动简单很多,一如对人的坦白和信任,任何时候全不避讳。在情爱的麦芽香发酵的日子里,村子里常常见到潇洒起来的狗群。物竞天择,强壮而耐心的男狗们会趴在女狗身上完成兴奋得振颤。动作跟人极为相似,以致不少小电影里男狗成了主角,却也能让女主角兴奋不已。公鸡对母鸡野蛮的踩背被大人们简单解释为叠罗汉,也许狗的动作太标准,聪明的大人们不知道如何解释。村里的人只要看到两条狗纠缠在一块,就会毫不客气的用棍子和石头把它们砸开,这样的工作是小孩子乐为的,我小时便干过不少这类棒打鸳鸯的事情。

    我去农村时怕寂寞,带了一只狗,全身白毛的京巴狗,那是我从北京带回来的,跟了我好些年了。我自小喜欢养狗,长相猥琐的本地狗、魁伟高大的狼狗,仔细算来至少养了十几条。这些狗有公有母,有胖的瘦的,性格从柔和到暴戾不一而足,但他们有个共同点就是活不长,这更像个诅咒。每每一只狗死去或是失踪,我都会大哭一场,二姑担心我哭坏身子,在我16岁养的第9条狗不见以后便不准我养狗。直至我大学毕业独自去了北京捞世界,我才又开始养狗。

   我的小贝已经四岁了,忘了介绍,我养的白色小巴狗全名贝贝,小名小贝。四年前北京一朋友送我时才二个月,现在已经是亭亭玉立,也许用成熟丰满更恰当。小贝能一直在我身边这么多年真不容易,细究原因,可能它是朋友送的,逃脱了命运对我的诅咒,当然不排除它的聪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比如从不吃外人的嗟来之食,从不吃生肉等等。

   也许你会奇怪,这么一只精灵剔透的狗儿为什么至今还待字闺中。这倒不是它没有做母亲的生理条件或者我们当主人的不给它机会,每年秋初当它表演着各种在欢愉时才有的抖动,找一个合适的矮板凳或干脆趴在你的腿上,用简洁的动作表达着某种渴望。我的心里便有某种说不出的亏欠,过去的几年里我做红娘给它介绍了好几只帅气的男狗,但小贝根本不让它们近身,哪些可怜的家伙本想烈火涅磐,却不料连火都没点着。在农村小贝它每天都爬到平房上趴在那里,坚定地看着远方,一副望尽天涯的架势。它难道是石女,天生注定不能享受男女之乐?答案否定,很多人知道,小贝有意中狗,那就是本村后街上的大黑。

    大黑宽脑门,棺材嘴,一身如黑缎的毛发逞光闪亮,干瘦的身躯、纤细的四肢让它具备如风的速度和幽灵般的神秘。风高月黑之夜,星光在它身上渲染着幽灵之火,跑动,肋骨在黑皮下激烈的凸现,耷拉的耳朵如柳枝般潇洒在身后飘摇。小贝就这样爱上它了,爱上了这个身体大它数倍、帅气的本地狗大黑。也许所有的爱情都如决堤之水般迅猛、早春细雨般无息,小贝与大黑的相识到相恋全无凭据可靠,当然也没有证人可以闻讯。我曾奇怪,小贝缘何放着同族同种的帅哥小伙不理,偏要喜欢大它数倍的本地狗。细细想来也是大有可循的,原先东屋邻居的大狼狗还在时,小贝在它的眼皮底下长大,它喜欢咬大狼狗的耳朵和尾巴,大狼狗只闭着眼睛任它瞎闹。有时候小贝玩得过分把大狼狗的爪子当成肉骨头,大狼狗疼极张开大嘴,阿乌一下把小贝含在嘴里。它们的友谊持续到大狼狗被贼偷去。那年月村子里乱的很,全没有现在农村的安宁怡和,光天化日明抢都时有发生。东屋的狼狗就被几个青年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偷去后,东屋大娘说起此事还心存余悸:“他们说啥都不拿,就相中了院里的狗了,你们也不用出来。”就眼睁睁看着他们把大狗弄走了。我当时奇怪,大狼狗平时厉害着,怎么关键时候一个屁都不放,现在听人说可能是给喂了药。现在这社会,人药迷了都乖乖把钱给人,何况一条狗。

    悲伤归悲伤,东屋大娘还是很庆幸,她得出个结论,那种情况下只能当孙子,你出头他就有刀子给你把头砍了。村里的人便很信服,心里头佩服着娘们有智慧。另外也事先准备,把大门的锁换成粗的,得知贼从墙上翻进来时就把墙用砖培高,最好用的方法却是把钱藏好,袜子里、炕头下,尽是些不引人注目地方。大狼狗的被抢后,小贝三天没吃饭,它没有落泪,只是用眼睛坚定地看着东屋的大门,不吃不喝。那时起我知道小贝不是一条简单的狗,它有感情,会生气会嫉妒也会高兴。比如当着它的面抱一下别人家的小孩,她会生气的跳起来去撕咬小孩的脚,放下来孩子它便高兴得打滚跳舞。小贝会跳舞,跟许多有天赋的人一样,它是有天赋的狗,只要音乐响起来,小贝两只脚站起来扭动着腰肢跳着自编的舞。总之小贝有灵性。

    那年秋后的季节都是大黑和小贝的,这个时间村子里的狗是疯狂的,所有的公狗轻声哼唱着情歌乱窜,所有的母狗都在自家的院子里仔细的倾听、焦急等待,渴望自己的情郎出现在大门外面,用鼻子嗅着对方的气味,用舌头舔着对方的舌头。大黑是我家的常客了,它有足够的耐心,可以不吃不喝在你门口等待,发出一种低频的哼唱引诱门里面的小贝,小贝也能配合,只要稍有空隙可钻便会跟着大黑出去风流潇洒一番。为避免小贝出去被人逮去,我狠心的向东屋大娘借来尘封许久的铁链,小贝此时也只有委屈求全了。我们有时候不得不奇怪,所谓的快乐和欲念难道真有什么魔力,可以让人走火入魔,也可以让一条狗出卖忠诚。而大黑也因此积聚了足够的胆量,干巴、萎缩,平时看它的样子也只灰溜溜的夹尾巴狗。但在这个时候,它被欲望的空气充满了身体,耳朵竖起来,尾巴如蓬松的扫帚搭在健美的身上。它也有足够的胆量,只要门打开它就会毫不犹豫地钻进去,利用一切机会爬到小贝的身上。无奈它俩的大小相差太大,小贝只到大黑的腿弯处,因此不能正常进行花落蒂熟的欢愉。害得大黑弯着后腿弓着腰坐无谓的曳动,火热的碳没有遇到深涧的冰,而只是空气,软绵绵飘悠悠。半年过去了,并不见小贝生下不伦不类的后代。大黑似乎并没有放弃,第二年的秋天如此重复。有时想它们若是人类就不会如此困扰,大不了换个姿势。但它们毕竟是畜牲,虔诚的遵循基因里遗存下来的动作。

   也许它们更看重的是精神之恋,狗是有灵性的。我却再也忍受不了这种骚扰。以前对大黑是默许的,现在我准备的是棍子,看到它就打,跑远了便扔。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开始恨大黑,先前那种赞许自由结合的态度灰飞烟灭。它占着茅坑不拉屎,用狗的花言巧语迷惑住可怜的小贝,看似就在眼前的誓言,却如何也捕捉不到。如此一来一往,岁月从小贝的身上逝去。若没有大黑,说不准小贝早已委身于我给它挑选的男狗,子孙成群了。我把所有的错归在大黑身上,归在那只整夜趴在门外等待的色狗。

    我决定惩治它,因为它的机警,平时难得碰到一根毫毛。我决定要惩治它,人一旦下了决心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何况这个目标是对一条被情欲熏昏头脑的狗。把街门打开,悄悄躲到门后面屏息等待,感觉的到大黑的四只软蹄在附近徘徊,稍稍思索后如箭般冲进来直奔小贝而去,关门打狗。大凡狗都狗仗人势,这丝毫没有贬低的意思,那儿农村有句俗语是“好汉打不出村”,任你在家门口如何威风,到了别人的一亩三分地也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狗更是这样。大黑在我的势力范围内老实地作了俘虏,我用一根绳子把他拴在与小贝只能相看不能相碰的地方,就像牛郎织女。小贝的眼神里充满惶恐,而大黑一番无奈挣扎以后反显得平静,眼中仿佛被一种柔软的东西包着,静静的看着小贝。它轻轻地吼一声,它便用更轻的声音回应一下。大黑使劲往前冲,小贝也把铁链子挣的各崩响。当它们为这无谓的挣扎感到疲劳时,它们便静静的蹲着,伸着脑袋,闭上眼睛,彼此嗅着这对方的气息。

    因为朋友聚会,惩治大黑的下午我到镇上去了,人高兴酒喝得没数,当分不清东南西北时,晚上也只有住在朋友家里。第二天也没什么特别,太阳一早就挂上天空,是个好天气。我喜欢秋晨,空气清冽心情也爽然,虽然我的脑子还胀痛,胃也泛酸,但我还是高兴,为这样新的一天。大黑早不在我的心上了,回来后房里除了一股怪怪的味道外,别的一切安然。小贝没有像以往一样哼哼唧唧的跑出来接我,它被拴着瑟缩在墙角里。看到它我突然想起来,大黑哪?

    我真的只想惩罚大黑一下,也许只关它两天禁闭,也许还会拿棍子揍它一通。但现在它死了,东屋大娘告诉我时我还不信,但确实被她那因为让人偷了大狼狗一直怀恨在心的儿子给杀了。杀了?怎么杀的?他问谁的狗,我说小吴逮的。他说杀了算了,吃顿狗肉,还能得张皮子,而且这时候狗乱跑谁知道谁弄死的呀。我想想也是,整天还来瞎逛,烦死了。于是东屋大娘的二呆子儿子就把它吊起来,一瓢凉水就把它呛死了,半点声音都没有。

     我望望院落里还有一摊狗屎,这次狗急了没有跳墙,而是拉了一堆屎。我想大黑到死都以为我们跟它闹着玩,可怜的狗,我想。在平房的拐角,我看到一张皮子,在秋晨的阳光里泛着金子般的光泽。东屋大娘还说要赶紧把皮子藏起来,不能让人给看到了。于是她就藏到席子地下,烧炕时暖和不些时日就干了,到时给你作个狗皮褥子,冬天铺着就不冷了。不就是一条狗嘛?

    当狗肉剩下最后一碗时,大黑的主人找上门了。东屋大娘说:“没看到,前些时候还看到过,这几天就没来”。小贝认识大黑的主人,它叫,但是没人管它,它便瑟缩回墙角里。跟以往一样我没有碰狗肉,除了愧疚,当然还有习惯,我是不吃狗肉的。小贝好几天不吃饭了,只在墙角瑟缩着,叫它也不理。我心疼,把它抱回屋子放在沙发上,于是它就那么静静的趴着,不声不响。哭不死的孩子饿不死的狗,而事实孩子会哭死,狗也会饿死。小贝瘦到骨头时突然开始吃饭,我伤心的本意是以为它会从此死掉。但它还是这么活过来了。只是从此以后它不再叫,不管何种轻声地发嗲,还是生气地吼叫,声音好像从它的本能里面消失了。于是,每每它只趴在门口,静静的看着过往的人,天天如此。

   “也许杀大黑时不应让它在场,它成精了。”东屋大娘说。
   “一条狗,它懂什么。”东屋大娘的那二呆子儿子回应。

    那年的那个冬天来临时,我离开农村回到了市区,当然我也带回了小贝,虽然它极不情愿离开。可当第二傍晚我回家时,小贝却下落不明了。我找了整整三天,依然没有下落。懊恼之极的我忽然想起了什么,给农村的东屋大娘挂了个电话,问她见到小贝没有?

    她说,在呢,前天就在了,正趴在门口,跟往常一样静静地看着过往的人呢!

标签: 爱情
作者 pjwh 评论() | 人气()  | 引用() | 推荐 | 保存日志 | 问题日志 | 收藏到网摘 |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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